[瑪 2:10-瑪 2:16]
[10]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?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?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,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?
[11]猶大人行事詭詐,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。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,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。
[12]凡行這事的,無論何人,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,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。
[13]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,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,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,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。
[14]你們還說:“這是為甚麼呢?”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。她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的妻,你卻以詭詐待她。
[15]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
[16]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:“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,都是我所恨惡的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”
立約是甚麼?
一個委身(commitment)
一個承諾(pledge)
一個承擔(responsibility)
一個具體行動(concrete action)
神對婚姻的心意:
「當謹守你們的心!」,持守對配偶的愛!
小組問題討論:
1. 現今婚姻關係的基礎十分薄弱,作為基督徒夫婦,我們有甚麼具體行動可以改善我們夫婦關係,符合神對婚姻的心意,可以成為神美好見證!
2. 在末進入婚姻關係之前,我們應抱著甚麼態度去看婚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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