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時候開始就跟父母返教會,但對信仰的了解,只有認識不同的詩歌和聖經故事,只知道「有事」就祈禱求神幫助。而因為小時候的我很少感受到愛,所以經常嘗試用不同的方法,去吸引人的注意,例如:去討好其他人、迎合其他人的想法,以得到身邊人的認同,從而肯定自己的價值。而在教會可以跟很多朋友一起玩,所以覺得很開心。但直到小學五年級,越來越少朋友返教會,我也因此不想返教會。
在小學六年班,我參加了福音營。在營會後,因為很多同班同學都一起返少青教會,所以我也一起返少青教會。在教會一次的活動裡講到神的愛,神一直在我們身邊看顧著我們。無論如何,神的愛都不會改變,而神都很希望我們去尋找衪。那一刻,我很感動,以往只有從知識上認識到神,但從沒有感受到神與我一起。那一刻,神對我說話,並讓我知道祂一直都很愛我,了解我的一切,也一直都在我身邊。因著這份愛,我決定重新決志信耶穌,讓祂來掌管我的生命。
自此,我慢慢地學習去愛自己,我明白到神重視我不是因為我做了甚麼,因為神創造我本身就很有價值。因此,我從以往用討好人的方式去得到別人的認同及重視,逐漸學習用神的眼光去看自己,希望在神裡面活出更好的自己,盡力做好每件事去榮耀神,以自己努力的過程來肯定自己,而非看結果來判斷自己。
然而,這份盡力慢慢成為鞭策自己的方式,經常反思自己是否真的「盡」了力呢?然後執著於自己有否「去盡」,以致對自己有很高的要求。上年去exchange期間,我很渴望像其他人一樣,過一個「標準的exchange人生」,於是強迫自己要成為心目中那個「理想的交換生模樣」。在計劃旅行時,我想要「完美」地安排一切,將所有覺得值得去的地方全部塞進行程;可是整個規劃的過程,我卻覺得十分痛苦,對旅行本身完全沒有任何期待或興奮的心情。
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,我感到很疲累,未能達標時,我便會覺得自己不好、不喜歡自己。為了逃避這種感覺,我選擇忽視自己那些「不好」的一面,然後更用力去追逐那個我為自己訂下的「完美」標準。慢慢地,我失去了生活的動力,這是因為我的「完美主義」累事,我想每件事都做好,可是在追求「完美」時感到十分吃力,一旦無法達到心中「完美」的目標時,我就更加感到自己很失敗。
在這段前所未有的低潮期,我祈禱問神:「點解我會咁唔開心呢?祢挪開那份無力感,賜給我動力繼續生活吧!」然而,神沒有即時挪開那份低潮,反而在我回到香港後,祂透過我回顧exchange期間的其他經歷,讓我看見當我不強加期望在自己身上時,原來生活可以過得更開心、自在。在崇拜講道中,神再次提醒我,衪就是愛,無論我的生命怎樣,祂都愛我;神也提醒我,生命要對準祂,而不是對準我為自己設定的「完美」標準。
原來這份「完美主義」的背後藏著我的沒有自信,覺得自己不夠好,認為自己要做到某個標準,才算「好」。可是,這份渴望卻令我burn out了,讓生活變得沒有動力。我以「盡力」為目標,卻漸漸忘記了當初「盡力」的最終目標——是為了榮耀神。我一直追求完美,但神親自告訴我,衪接納我的不完美、愛我的不完美。那麼,我有真正接納自己的不完美嗎?
當我將生命焦點重新對準神時,原來生活可以如此輕鬆,不再每日焦慮「今日必須完成甚麼目標」。過去的我是用死力「夾硬」逼自己去做事,當做得不好便會內耗。現在,我更深體會到只要盡力做好自己就可以。會有做不到、做得不好的時候,但我開始接受自己的軟弱,因為我信靠的神,不是要「攞走我唔好的地方」,而是連我覺得自己不好,不應該被愛的地方,祂都一一接納。